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
1.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修改:
原文 | 现修改为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5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具有凤丹或芍药种植土地翻耕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中需体现凤丹或芍药种植土地翻耕的工作内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该工作内容的,可提供合同甲方的书面证明材料)。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延期至****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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