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上海21号线项目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镇江市****
发布日期:**** 22:56
招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自****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碎石销售业绩(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合同原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携带核查,否则不予认可;②、合同须体现业绩要求,如合同不能体现业绩的要求,则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9:0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本招标文件叁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2.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市新区丁卯智慧大道466号双子楼B座23楼) 2.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人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63.com并电话告知项目报名联系人,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咨询代理机构领取);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版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09:30 |
开标地点 | 镇江市**** |
其他
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的碎石用于点击登录查看上海市****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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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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