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遂宁高新区****,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商品水稳层)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遂宁市****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投标邀请书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点击登录查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569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在品生产许可证》和《ISO9001或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一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良好的销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扫描件)。
(6)履约信用良好,近一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收到投标邀请书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于2024年 10月 30 日至2024年11月 4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2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14时30分前。
5.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无偿提供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使用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办理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午14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 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遂宁高新区****
地 址:遂宁市高新区北部一期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遂宁高新区**** | 编号:****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2 | SPSWC-1 | 商品水稳层 | (4%水泥稳定碎石) | m3 | 5808.655 | 遂宁高新区**** | 点击登录查看遂宁高新区****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要求、验收合格 | 物资包装齐全,汽运到采购人施工场地内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
商品水稳层 | (5%水泥稳定碎石) | m3 | 5716.08 | |||||||
合计 | m3 | 11524.735 |
备注:此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需求数量可能会有所变化 (或增或减) 。每批货物到达需方现场,供方必须派专人配合需方进行计量工作,供、需双方经办人员必须在每批验收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