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有关要求,方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进行,点击登录查看拟对一台考试用流动式起重机进行维修改造维修,请有意向单位按以下要求向我单位提供报价函。
一、改造维修预算:4万元
二、改造维修内容及要求:
1、流动式起重机
①动力方式改造:将流动式起重机原有的柴油机改为柴油和三相电源两用,三相电源可提供起重机行走、回转、起升等各机构动力。
②增加起升高度限位器、下降深度限位器;
③增加幅度指示器及回转限位;
④增加起重量限制器及力矩限制器;
⑤加装起重机运行报警器;
2、2台桥式起重机、1台门式起重机
①维修更换3台起重机大小车行程限位器;
②加装3台起重机运行报警器;
③维修更换起重量限制器;
④增加起升高度双限位。
3、起重机日常保养,每季度一次以及其他特殊需要时。
4、要求:维修更换的所有内容及部件符合TSG 51的要求。
5、报价应包括维修改造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安装、人工、电缆及其他辅材等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
1、报价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
2、报价方应按我院有关要求施工并保证施工进度。在宿迁市有固定人员,接到我院要求后,相关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分院,超过2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扣除200元相关费用,特殊情况经分院相关人员确认的除外。
3、维修改造完成(日常保养可只进行一次)后,报价单位开具维修项目增值税发票,所有项目经我院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转账付款,未能按要求完成的不付款。
4、维修改造项目应由报价方完成,未经我院同意,不得转包给第三方。进入我院施工的所有人员需满足接受我院安全教育并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全过程需满足我院安全环保有关规定。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报价方承担。
5、项目改造维修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报价方承担,如报价方拒不履行,按合同价逐年递减20%赔偿我院。
6、项目合同在询价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在20日内完成维修盖章项目施工,具备验收条件,逾期我院按每天合同价的2%扣除。
四、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至少包括维修内容及要求、报价单位、报价日期、报价明细、报价总价。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价单位复函及所需资料采用密封信函加盖启封章形式邮寄或当面送达方式提交复函,报价单位应满足公告的所有要求,并按最低价中标。
接收时间:****8:30前。
接收地址: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建陵道西侧特检院。
逾期、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报价函。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江苏省特检院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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