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点击登录查看-防溢油系统及广播配件设备****)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依据《海油发展规范贸易商、代理商、服务商使用指导意见》,本次采办仅允许制造商(集成商视同制造商)参与。
l 项目名称:【防溢油系统及广播配件设备】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GC2407项目新建1座中心平台与原有平台通过栈桥连接,并对原有两座已建平台进行部分扩容改造工作。本次采购主要为新建平台防溢油系统设备、部分无线覆盖设备和部分广播配套设备】
l 项目所在地:【山东青岛】
l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11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近三年(****-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视频监控设备的供货业绩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①业绩合同(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供货范围)、②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如项目已完工,但在质保期,可不提供质保金发票)、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C.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至少提供:①1项或以上完成订单的订单页、②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要求金额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4) ★特殊说明:(应答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如供应商非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源库供应商,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特殊说明(制造商/集成商):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进行投标/应答,如应答人为制造商,需提供《附件5:制造商承诺书》及对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3: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制造商(集成商视为制造商制造商)要求详见《附件5:制造商承诺书》。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邮箱地址:****@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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