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包件)
1.2项目预算:750126.25元
1.3采购范围:详见清单。
1.4交货地点:南昌市****
1.5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满足用户使用需求且交付采购人为止。
1.6供货周期:根据甲方的供货通知单或指令分批次供货,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周期。
1.7质保期:供应商须对所有货物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服务,货物质保期自该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清单中第5、9-10、21-27、35项质保期为2年,其余质保期为1年),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
二、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因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且过往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三、合同形式:
本项目以固定单价方式进行报价,该单价将被认为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所有产品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仓储、安装、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供应商对投标价格应彻底清楚,并充分考虑了影响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祝、满足完成合同中所述内容的全部综合情况等,除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因素需要调整外,履约期间该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予以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数量增加或减少,且增加金额最多不超过原合同总价10%。
四、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无预付款。
4.2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投标单价将被认为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所有产品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仓储、安装、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对投标价格应彻底清楚,并充分考虑了影响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满足完成合同中所述内容的全部综合情况等,除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因素需要调整外,履约期间该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予以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数量增加或减少,且增加金额最多不超过原合同总价10%。
4.3每批次交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先向甲方开具当批合格货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4.4乙方所供货物质保期满,并按甲方相关制度要求提供相关结清资料,待甲方结清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尾款。
五、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额度:合同金额的5%;
5.2履约保证金形式:采用保证金或保函形式;
5.3履约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5.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毕后且供应商合同未违约的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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