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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江公路北侧土地(原怡丰化工旧址)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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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江公路北侧土地(原怡丰化工旧址)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待竞价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
交易底价: 2160.00元
交易面积: 40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时间: **** 10:00 至 **** 10:00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10:00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湾头镇 村(社区) 万福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
是否续租
资产类型 其他
交易面积 400.00平方米
项目描述 该房屋坐落于扬江公路北侧(原怡丰化工旧址)土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租金2160元/年。上述租金为税后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竞价成功后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相关责任及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3、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自行承担。 4、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5、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6、不接受联合报名。 7、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附属设施 --
补充说明 --
项目审查表 IMG_016.jpgIMG_017.jpgIMG_018.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IMG_002.jpgIMG_003.jpgIMG_004.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点击登录查看
使用权人 点击登录查看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权证名称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10:00至**** 10:00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10:00
交易时间 **** 11:00
交易地点 网上交易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1年0月
标段描述 该房屋坐落于扬江公路北侧(原怡丰化工旧址)土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租金2160元/年。上述租金为税后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竞价成功后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相关责任及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3、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自行承担。 4、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5、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6、不接受联合报名。 7、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交易面积 400.0000平方米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0.00
交易底价 2160.00元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自由竞价期 **** 11:00~**** 11:15
出价延时 30秒
加价幅度 50元
底价 2160.00元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林忠霞 联系电话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联系电话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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