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吉林省东丰县****已由辽源市****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吉林省东丰县****。
2.2计划工期: ****~****。
2.3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2.4标段明细表:
标段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2023年吉林省东丰县**** | 东丰县**** | 田块整治工程1200亩,圆涵67座,箱涵4座,农桥2座,水闸3座,水泥路17167米,渠道7906米,排水沟2492米 | 2939.112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资质发放所在地核发资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资质发放所在地核发资质的行政主管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依据吉农建发[2020]19号第38条中的要求:禁止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或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关单位在 2 年内参与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23时59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
4.2已在省内其他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655号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12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
4.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09时00分;开标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
5.3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或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标系统页面上公布)。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当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5.8当各标段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东丰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源市****
联系人:王强
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