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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供销合作联社所属门面租赁权拍卖(郴公产告字〔2024〕第362号)

湖南郴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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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简况
标的
信息
委托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产权人)
受托方名称 郴州市宏正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司)
标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门面租赁权拍卖
标的简介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门面租赁权拍卖,具体为:桂阳县****
起拍价 人民币:捌万捌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小写:¥88589元)
标的地点 桂阳县
标的踏勘时间 ****——****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竞买条件与交易流程
竞买
条件
保证金规定 金额 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间)
(人民币)
交纳以及报
名截止时间
****—****14点00分
保证金退回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后,其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标的价款,由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市****
意向竞买人
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交易
流程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之日起7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尾款和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竞拍人须于拍卖时间截止前一小时,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价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其它
约定
1、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卫生。
2、竞买标的交付前的水电费用由原承租人承担,交付后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标的水电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3、本次竞买的标的不允许私自转租、转让。不得擅自损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拆除,破坏房屋墙体结构,若发现擅自损坏房屋结构的,按合同约定予以补偿或依法予以赔偿。本次竞买的标的可进行一般性的装饰,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但不得影响房屋的质量安全。不得随意损坏房屋的固定装饰、装饰物。如需要装饰,必须向资产管理方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施工图,经资产管理方按程序审批后,竞得人方可施工,且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租赁期满后,房屋一切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
4、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消防措施,加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走廊,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房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乱接电源。因承租方违规造成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赔偿出租方损失。
5、标的按现状拍卖,建筑面积、租赁期限等各项数据详见《拍租标的清单》,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赁人是指与资产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人,转租的不在此列)。
6、承租人(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尾款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宏正拍卖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方可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三、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及地点 ****15点00分
郴州市****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发布媒体名称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四、收费说明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拍卖成交总价5%收取 ,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
组织方 委托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陈女士****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拍卖公司名称:郴州市宏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卖的业务咨询、系统操作指导、拍卖会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支持,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技术支持)
****(交易见证)
****(保证金管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进行反映,市****将协助进行处理。
郴州市宏正拍卖有限公司

****

拍租标的清单
标的号 资产管理单位 门面位置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年)
竞租保证金
(元)
年租金
(元/年)
备 注
1 点击登录查看 桂阳县**** 288 1-5 3000 8496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 蔡伦南路金雁大厦1-14号第二间 28.8 1-3 3000 11502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 城南东路地税局旁8号12-4号门面 37.98 1-3 3000 9001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4 城南路50号13-2号 124.5 1-3 3000 10503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5 城南路50号13-8号 109.5 1-3 3000 13994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6 蔡伦路47号附楼6号 22.63 1-3 3000 4500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7 蔡伦路47号附楼4号5号 40.15 1-3 3000 9602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8 城南中路30号42、43、44、45号 142.3 1-3 3000 10997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9 敖泉镇光路村花园堡组七拱桥仓库 378.56 1-3 3000 9994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合计 1172.42 27000 88589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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