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
项目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定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
注:****10时至****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租金价格、竞租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项目包括:定远县****
1号标的物:松园路一号商铺,标段编号:****-08,位于定远县****
2号标的物:松园路二号商铺,标段编号:****-07,位于定远县****
3号标的物:松园路三号商铺,标段编号:****-05,位于定远县****
4号标的物:东城路一号商铺,标段编号:****-03,位于定远县****
5号标的物:东城路二号商铺,标段编号:****-04,位于定远县****
6号标的物:迎宾路北侧商铺,标段编号:****-01,位于定远县****
7号标的物:合蚌路商铺,标段编号:****-02,位于定远县****
8号标的物:鲁肃大道商铺,标段编号:****-06,位于定远号鲁肃大道西侧商铺(原龙泉火锅)。一层门面1间(8201号),二层商铺7间(8200-8206),总建筑面积约为450㎡。起始价:16.8万元/三年,竞租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点击登录查看拟出租商铺,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得进行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城管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商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3、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一次,竞租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首付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承租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无息退还),次年租金和第三年租金均在每年年租满前一个月付清下年租金(一次性付齐下一年租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4、本次竞租的商铺有原租户的:①、标的1、标的2、标的5三处商铺租期均至****期满;②、标的3、标的6两处商铺租期均至****期满;③、标的4一处商铺租期至****期满;④、标的7、标的8两处商铺为空房。
5、成交人(承租人)须注意生产经营安全,如发生消防安全及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6、成交人(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7、成交人(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经营,因承租人经营造成邻里居民提出异议或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同时承租人须确保门前清洁、卫生。
8、本次招租的商铺,招租面积在400㎡以下的,招租成交,委托方(业主)给予竞得人(承租人)30天免租装修期;招租面积在400㎡以上的,招租成交,委托方(业主)给予竞得人(承租人)60天免租装修期。
9、原承租人仍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新的租期从原租期满次日起计算。
10、原承租人如未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须在本次招租成交后十日内无条件搬迁完毕并将承租商铺交还给委托方(业主),原商铺的装璜、装修由原承租人自行处置,不得影响商铺的使用功能,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委托方(业主)有权自行处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若产生新的承租人,委托方在原商铺租期满后将本次招租成交的商铺交付给竞得人(新承租人)并与其签订《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新的租期是以商铺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2、承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拆迁、政府收购、危房改造等)政策调整等业主不可抗拒因素,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业主退还承租人未能履行合同期间的租赁费(不计息)。
13、租赁期满,成交人(承租人)应按时交出办公场所及场地,逾期业主以原租金2倍价格按拖延天数向承租人收取费用。
14、代理费:经委托方同意,本次竞租的商铺:①、标的1、标的3、标的4、标的5、标的6、标的7、标的8七处商铺各为叁仟元(3000.00元);②、标的2商铺为贰仟元(2000.00元)。
15、其它约定事项以《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次招租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
3、竞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3日内缴纳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定远县****
4、未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须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到代理公司(定办)申请办理退款手续。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74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81
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82
4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85
5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86
6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88
7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232
8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274
转账时分别备注:点击登录查看X号标的三年租赁权竞租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租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点击登录查看以及安徽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缴纳约定的代理费,签领《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刘润民 ****
招租单位:柏传斌 ****
招租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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