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兴安盟全民健身中心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安盟全民健身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兴安盟全民健身中心2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1、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 三、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并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应在评标过程中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取消“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取消“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兴安盟全民健身中心2包)代理服务费金额:1.1737(万元),更正为:1.731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兴安盟全民健身中心2包)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更正为:内蒙古金陵体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2(兴安盟全民健身中心2包)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782,500.00元,更正为:1,154,04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兴安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天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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