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系列决策部署,加快落实《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力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为确保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将第二批参与家装厨卫“焕新”销售商户名单及消费券发放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消费券发放轮次:
第一轮10月23日9:00至10月30日17:00;
第二轮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
11月8日因银行系统核算,当日不发券、不核销;
第三轮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7:00;第四轮11月16日9:00至11月22日17:00;第五轮11月23日9:00至11月29日17:00;
第六轮11月30日9:00至12月6日17:00;
第七轮12月7日9:00至12月13日17:00;
第八轮12月14日9:00至12月20日17:00;
第九轮12月21日9:00至12月27日17:00;
第十轮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17:00;
直至活动资金用完为止。二、消费券使用规则:
因系统需要对第一轮已经领取消费券未使用的数据进行结算,故领取第一轮(10月23日至10月30日已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无法参与第二轮领券环节,待第三轮发券时可正常领取消费券,后续轮次领取消费券将不受影响。
三、参与商户的管理:
参与活动销售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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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活动报名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