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至****,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三层招标采购科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
(2)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
(3)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四、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提交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报价文件提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临汾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