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增加报价清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包头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B座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倩
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时2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8,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8,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造林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8,3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09时2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时间: **** 09时2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包头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B座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倩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