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医疗检测综合体提升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医疗检测综合体提升项目已由海宁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宁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2#楼及地下室进行提升改造,涉及2#楼地上1-9层,地下1层,涉及改造的总建筑面积约10350平方米,其中地上改造面积约9400平方米,地下改造面积约950 平方米。同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围墙、机动车坡道玻璃顶棚等设施。内部实验室共121个,洁净等级高于6级(含)实验室共6个。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2.3项目总投资:约6548.27万元。
2.4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2.5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招标范围:长安镇医疗检测综合体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业绩要求详资格审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不得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③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其他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7名,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日至2024年11月xx日09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进行投标登记,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台” 自主注册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前附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6.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 址:海宁市****
邮 编:314408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2024年11月日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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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资格预审文件(公示)长安镇医疗检测综合体提升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