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
垃圾仓加热及渗沥液加热回喷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昌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新邢清路以北。
2.2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400 吨,装设 2 台日处理量为 200 吨/天的垃圾焚烧炉
排炉,相应配套 2 台余热锅炉。
2.3交货期限及施工工期:
设备交货期限:2024 年 11月 30日开始交货,2024 年 12月 15日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
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安装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月 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月 15日(具
体时间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垃圾仓加热及渗
滤液回喷系统本体、各类风机、各类水泵、管道、电控柜、开关柜、配套阀门、配对法兰内的
满足系统运行所需所有设备及其附件和相关材料、连接电缆附件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技术资料、系统设计、设备及系统的施工等。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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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安装、验收、检验、维
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个已完成相同
类型的合同业绩(合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
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
(5)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6)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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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月 7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
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
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1月 22日 14时 00分(北
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
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后,方能
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
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ent.
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
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通
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
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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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光大环境
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ebenvironment.com.cn,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昌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新邢清路以北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深圳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否
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cms/servicesCenter.
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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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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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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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