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杭县****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 8时0分0秒 至 **** 15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 8时0分0秒 至 **** 15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 15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3.宗地竞得人应严格按点击登录查看出具的《规划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该《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的50%,剩余地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 5.开工及竣工时间:地块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 2024挂11地块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7.2024挂11地块属工业用地。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文件精神“工业用地预申请人已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转为竞买(投标)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缴”。若项目有预申请人,则预申请人已缴的预申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竞买保证金,如预申请保证金与竞买保证金之间存在差额,不足部分由预申请人直接转入点击登录查看账户。 8.负责交地单位: 2024挂11地块的交地工作由上杭工业园区****2024挂14号地块的交地工作由县****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 联 系 人:伍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01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