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 本项目梁式起重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采购、维保,详见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货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95100元,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 其他要求:
交货期、质量要求、售后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标段数量:1个。
1.6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①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需涵盖本项目产品的制造;③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需涵盖本项目产品的安装、修理。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3 其他要求:
2.3.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 11 月 4 日 9:00 时至2024年 11 月 6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报名须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 15 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
5.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上发布。
7.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联 系 人:李丽雅、魏秀英、徐紫雯、李奔、徐海腾、吴泉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