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智能化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代理费 | / | 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含场地费),代理费不在报价中单列,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报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货物类)1.5%;100-500万元 费率(货物类)1.1%。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