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现变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原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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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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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杨丽 ****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