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依据《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制度》,就恩施州民族体育运动中心项目造价二审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恩施州民族体育运动中心项目造价二审咨询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地点:恩施市****
1.5项目规模:恩施州民族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54752.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848.91平方米。其中包含:体育场(含标准足球场及田径跑道)、体育馆、游泳馆,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等备训场地。同时配套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电工程暖通工程及室外工程等。
二、采购范围
在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单位初审的基础之上,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二次审核,包括下列1、2、3条服务内容中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结算成果的审核、成本分析,并出具相应的审核成果文件:
1、整个项目用地红线内由委托人出资建设的,构成建筑物及构筑物实体或与建筑物及构筑物相配套的一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
(1)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全面调整前,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
(2)整个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委托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园林绿化、道路、场地围墙、照明亮化、体育专项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3)整个项目的相关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委托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2、整个项目用地红线外由委托人出资建设的,构成建筑物及构筑物实体或与用地红线内建筑物及构筑物相配套的一切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提供的大市****
3、材料设备按质核价复核,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对项目按质核价管理要求。根据各单项工程的项目进展分阶段开展材料设备按质核价复核的咨询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供应商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
(2)拟派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3)拟派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4)上述拟派人员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24年8月-10月)的社保参保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如为社保查询官网网上打印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项总投资1亿元(或建筑面积1万㎡)及以上体育场馆类项目或一项总投资2亿元(或建筑面积4万㎡)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体育场馆类项目除外)的预算编制(或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
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两种失信行为:(1)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及项目工期
4.1本项目咨询服务服务费采用基本费+审减额追加收费且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基本费的采购控制价固定为 22万元,总采购控制价上限为95万元,超过控制价上限报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4.2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竣工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至****每日上午8:30至中午11:30,下午14:30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09开标室。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鄂建文〔2023〕3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开始时间:****上午08:40时。
7.2递交截止时间:****上午09:00时。
7.3递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09开标室。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州国投集团招标采购版块及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楼9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10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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