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情况简介:
1、以现状出租,位于吉安县****,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所在层/总层数:2-6/6,已通水通电。出租价格:5年总租金人民币318276元,报名保证金:人民币63650元,租赁押金:人民币10000元,店面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等详见江西红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红土地房评字(2024)第吉0822号租赁具体起止日以租赁交付日为准进行推算。
2、【当前租赁状态】:空置状态。
3、【免租装修期约定】:本项目免租装修期为30天,免租装修期内免收租金且不计入租期。
4、【租金递增约定】:5%。
5、【有无优先权人】: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序号 | 房屋所有人 | 房屋坐落 | 使用用途 | 建筑面积㎡ | 五年租赁价格(每年按5%递增) | 保证金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合计 | ||||||
1 | 吉安县**** | 吉安县**** | 商业 | 1200 | 57600 | 60480 | 63504 | 66679 | 70013 | 318276 | 63655 |
三、竞买报名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买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作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方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5、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注:放弃资格的竞得人(即承租人)在本次竞价中将取消竞买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展示报名地点和时间
标的展示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现场。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产权方(即出租方)对意向竞买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 ,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 产权竞买人 ,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 入账成功 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凭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注: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六、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从事经营餐饮及其他污染行业租户,应做好排烟排污等相关措施,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各部门的要求达标为准。
2、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上午9:00。报名完成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 网络竞价 系统,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竞得人(即承租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450元,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龙湖支行
账号:****06319
(2)成交后,竞得人(即承租人)须在竞买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签署《成交通知书》。
(3)竞得人(即承租人)凭竞买成交通知书和产权方(即出租方)签订合同并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签订租赁合同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并与产权方(即出租方)吉安县****
(4)上述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吉安县****
账号:********
开户行: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开支行
若受让人(即承租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方(即出租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受让人(即承租人)全部承担。
(5)受让人(即承租人)接管标的后,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房屋规划设计要求,并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6)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店面现状结构和破坏墙体结构;在租赁期内如要转租,须征得产权方(即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租赁期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产权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安全及违法等事故责任自负,与产权方无关,租赁期满后,受让人(即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标的物移交给产权方。
(7)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税费、规费、装修费、水电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即承租人)承担,产权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结束或流标流拍后交易中心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竞得人(即承租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凭产权方(即出租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及合同办理保证金退付。
(9)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网络竞价需竞买人自备电脑通过网上操作完成,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八、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热线:400-998-0000
产权方: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吴传志,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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