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17:38
曾G(2024)15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 “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决定在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m2) | 规划用途 | 使用 年限 | 规划指标 要求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备案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曾G(2024)15号 | 随州大道与规划城市**** | 32960.13 | 工业用地 | 50 | ≥1.2 | ≥40% | ≤15% | 101 | 1006 | ****BA0102 |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曾都区****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3、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4、竞买人可登录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网站(http://223.75.160.196:9000)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5、竞买人必须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的数字证书,在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网站主页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竞买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6、竞买人可通过网上银行在规定时限内向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子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支持企业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账号:****347+子账号
开户单位: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开户行:农行烈山支行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供地。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3、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州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6、涉及以上挂牌出让地块税务部门相关税费缴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前往曾都区地方税务部门缴纳,具体税种和应税金额由税务部门核定。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至****;挂牌时间为:****上午10时至 ****上午10时;
2、报名开始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上午10时起至****下午4时止;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六、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1、联系地址: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联系人: 邱 跃 联系电话:****
2、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陈晓冬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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