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东省能源集团下属电厂2025年液氨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2×300MW+2×660MW)脱硝液氨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03 |
公告附件 |
广东省能源集团下属电厂2025年液氨采购项目
补充公告(1)
现对广东省能源集团下属电厂2025年液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补充公告如下:
1.原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4条“投标人具有生产或者销售经营液氨的资格和能力;”替换为“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或者销售经营液氨的资格和能力”。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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