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生活垃圾转运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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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纬二路南、北新建材东
2.2 项目规模:一期生活垃圾处置规模 1000 吨/日,2*500 吨焚烧炉+1*25MW 汽轮机
2.3 交货期限:合同签署后 30 个日历日完成交货。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辆载重 5 吨型
的生活垃圾转运车(与宁海县中转站压缩站可对接)。投标人需负责上牌及上牌费用(不包含
车辆购置税和车辆商业险、交强险)
项目 参数
底盘类别 二类载货汽车底盘
底盘发动机功率(kW) ≥140
整备质量(kg) ≥7500
额定载质量(kg) ≥4670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6500×2530×3120
前悬/后悬(mm) ≤1400/1710
排放标准 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
售后服务等要求;
(3)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在工信部备案并提供查询截图,所投车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工信部道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 个同
类型货物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
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index.h
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
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
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
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
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
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的,
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ent.
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
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通
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
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
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ebenvironment.com.cn,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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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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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
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
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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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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