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潜在报价人:
现针对我项目已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文件做出以下澄清说明:
一、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采购物资: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方下项目部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材料
二、更正信息
事项1:原文件要求: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箱:****@qq.com
户名:
账号:
开户行及行号:
现澄清变更为:
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箱:****@qq.com
户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账号: ********
开户行及行号:交通银行北京西区****
事项2:
原文件要求:第四章 4.2.2“计量方法”:以实际供货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货物数量为准,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数量结算依据,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按合同进场批次确定无误后甲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
现澄清变更为:第四章 4.2.2“计量方法”: 车库垫层以上部位均按图纸设计方量结算,其中筏板部位的图纸方量需扣除钢筋体积,其他部位不需扣除;图纸设计方量包含润管砂浆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等其他必要损耗。备注事项:①现场临建路面及零星施工(项目临时安排主体工程额外工程量)根据现场实际经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据实结算,需与设备物资部实际过磅数量相符;②出现跑模、漏浆等情况导致超方的,经现场技术人员、施工方现场负责人签字、拍照取证确认有效,否则超出方量不予确认。
事项3:
原文件要求:第四章 5.2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中
浮动价约定:
以上价格按照济南市****
信息价向上调整时,价格调整公式为:
实际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结算基准价*((当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报价基准价)/报价基准价-5%)
信息价向下调整时,价格调整公式为:
实际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结算基准价*((当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报价基准价)/报价基准价+5%)
以上信息价、基准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若信息价波动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时,则以中国水泥网(www.ccement.com/)济南地区P.0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所有水泥生产厂家参考价月平均价波动作为依据,根据C30商品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含量进行调整;
现澄清变更为:第四章 5.2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中
浮动价约定:
在实际结算中按照济南市****
信息价向上调整时,价格调整公式为:
实际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结算基准价*((当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报价基准价)/报价基准价)
信息价向下调整时,价格调整公式为:
实际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结算基准价*((当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报价基准价)/报价基准价)
以上信息价、基准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若信息价波动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时,则以中国水泥网(www.ccement.com/)济南地区P.0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所有水泥生产厂家参考价月平均价波动作为依据,根据C30商品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含量进行调整。
事项4:
原文件要求:第六章 各物资报价表说明中
混凝土浮动结算说明:以上价格按照济南市****
现澄清变更为:混凝土浮动结算说明:物资报价表中基准价按照济南市****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通知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莱芜方下片区综合建设开发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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