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
保证金:1000.00元
报名要求:车型要求13米高栏车,栏高1.8米,按吨结算。车辆安排等通知,报价有效期需截至到****.
商务条款:一、承运货物名称及基准运价 1.1、公路货物散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标准; 1.2、税率9%,以上运费包含自起运地到达收货地的全部相关费用;数量公差±10%,根据实际发货数量结算。 1.3、基准运价:单价*重量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2.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微信、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起运地和到达地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内容进行合理变更。 2.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说明。 2.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起运地、到达地或找不到收发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维修,乙方拒不执行的,若甲方认为其车况达不到要求可以不予安排其运输,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3.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若因乙方违反相关管理而遭受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产权相关资料,确保运输行为合规性。 3.3、乙方应及时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从甲方指定起运地运送到到达地。 3.4、乙方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起止地点,及时办理提货手续。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5、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例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6、乙方在接单后,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运输业务,合理损耗3‰ ,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3.7、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的,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4.1、结算方法:按实际承运数量结算。月结30天,乙方在次月10号前将上月运单结算明细、送货单交与甲方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底结算。 4.2、付款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五、其他事项 5.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发)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运输指令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因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5.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计划装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5.4、乙方对所有货载车辆进行安全监控,并提供GPS给甲方进行监控。 5.5、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包装破损漏粉、被盗、丢失、槽车罐体内含水或货物淋湿、超合理损耗标准、交货不清等,概由乙方负责。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并录入甲方物流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或甲方有权决定取消乙方运输货物资格。 六、变更与终止 6.1、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3、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七、文本及时效 7.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详见签章运输协议。
技术条款:
报名附件:
物料名称:散装石油焦
备注:散装运输,报价=单价*吨(实际吨数以甲方过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