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外车身广告位置使用权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辆/年) | 计租数量 (辆) | 租赁期(年) |
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外车身广告位置使用权招租项目 | 1、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属的公交车外车身广告位置使用权(以实际移交数为准)。2、外车身广告位置:外车身四侧面,不含车内、车顶、车后窗及LED、前后挡风玻璃、车窗、车门玻璃。 | 5946 | 499(以实际移交数为准) | 3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每三个月结算转账。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竞得人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预付首期租金,应于签订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3%。
3、履约保证金:750,000元。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仅限于发布广告(外车身广告位置:外车身四侧面,不含车内、车顶、车后窗及LED、前后挡风玻璃、车窗、车门玻璃)。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7、竞价保证金:50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并于签订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数量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数量多少,计租数量以公告数量为准。
3、竞租标的的年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年租金=成交单价×计租数量(499辆),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预留车辆总数的20%(车辆数向上取整),作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出租方及其隶属的一级企业宣传使用的备选车辆。
5、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若承租方发布广告可能导致外车身颜色改变,承租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出租方,并指派专人以出租方名义、受出租方委托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登记需要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因承租方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导致相应车辆无法运营的,承租方除照常支付租赁费外还应按每日1200元/辆赔偿出租方运营损失,造成出租方其他损失的,承租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因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出租方及其隶属的一级企业宣传需要而发布宣传广告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及时发布,上述广告设计、制作、上刊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认可本项目竞价底价设置时已考虑到上述广告宣传需求,承租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布上述广告。
7、承租方在广告制作期间应当保管好出租方的车辆,如有损坏,承租方应按实赔偿出租方。如未能及时完工、损坏而影响出租方车辆运营的,承租方除照常支付租赁费外还应按每日1200元/辆赔偿出租方。
8、因广告制作或发布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因制作、发布广告产生纠纷,承租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以免损失或影响扩大。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方因广告内容、制作不符合有关规定等受到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若承租方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出租方经济受损失或名誉受影响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用、保险费用、评估费用、公告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各种费用。
1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否则视为承租违约,按租赁协议7.3.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14、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于发布广告使用(外车身广告位置:外车身四侧面,不含车内、车顶、车后窗及LED、前后挡风玻璃、车窗、车门玻璃)。
(3)须承诺仅限于发布广告。(外车身广告位置:外车身四侧面,不含车内,车顶,车后窗及LED、前后挡风玻璃、车窗、车门玻璃)
(4)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家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
(5)须承诺与竞价人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
(6)须承诺承租期间,本项目标的仅用于广告发布,不改变用途。
(7)须承诺独立自主经营,不转租、转借、承包、联营。
(8)须承诺自行办理广告业务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
(9)须承诺在出租方根据政府的要求,需发布公益广告、政策宣传广告等时,承租人应及时、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
(10)须承诺承租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11)须承诺若承租人违反承诺,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若承租人违反承诺,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并已经竞得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完成签约,出租方还有权解除协议,并按租赁协议违约责任处理;上述保证金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无条件承担继续赔偿责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13)承租人应于签订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应于签订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4)其他详见租赁协议。
15、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详见附件1)
⑤《承诺书》。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至****。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17时前至本处(地址:福清市****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17时。
5、看样时间:****至****(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辆/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由出租人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出租方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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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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