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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项目设计

浙江嘉兴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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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

海宁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丁桥镇丁桥路北侧、海宁大道西侧。项目用地面积约2616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商业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40%。容积率满足2.5-3.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80米。规划建设包括标准厂房、产业园配套用房及相关商业用房等,同时完善绿化、给排水、消防、电力、通讯、地面铺装及停车泊位等室外相应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40000万元(不含土地费),其中建安费约37000万元,要求限额设计。

具体以规划设计条件书、红线图为准,并结合环评布置。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地块前期研究、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修改)、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需满足发改、财政局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节能、日照分析、消防审查、防辐射预评估、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网上审图等)、工程设计相关论证(含基坑论证、幕墙专项论证、智能化技防论证、室外景观绿化方案设计及论证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基坑围护、桩基、建施、结施、二次装修(公共部分)、强电、水施、消防、暖施、智能化(含智能燃气设施、含单独报送电子政务办及视频办审核相关资料)、幕墙、节能计算、净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光伏发电系统、抗震支架、空调系统、室外附属(含道路及停车场)、绿化景观、室外综合管线(含电力、雨污水等各类管线)、厨房布置、亮化工程、视觉导视系统、交通标识标线、其它∶雨水收集利用、空气能及太阳能系统、绿色节能、钢结构、膜结构、标识标牌、泛光照明、人防、配合BIM优化意见修改施工图纸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及文本。并完成日照分析(如需要)、消防审查、网上审图等。

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相关设计人员走场并填写走场报告、参加样板定样、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竣工图纸配合工作、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

2.3本项目设计必须严格按照联系单及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5)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备案完成后4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建筑、结构、水电(含消防)、暖施、基坑围护、消防通风、桩基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剩余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消防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相关设计人员走场并填写走场报告、参加样板定样、配合审查施工单位二次深化图纸、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7)配合审计服务:至审计结束。

2.5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3投标人具有****以来1个及以上的设计规模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建筑面积和时间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3.4浙江省外单位具有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6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记录)(“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11 月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市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电子招标文件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记后自行下载。(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市 (http:****://www.zj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地 址: 海宁市紫微大厦12楼1207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陆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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