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15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租赁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赁 期限 | 起拍价 (元) | 竞拍保证金(元) |
1 | 一号标段:青云所店面 | 具体详见附件: 标的清单 | |||
2 | 二号标段:仙溪家园店面 | ||||
3 | 三号标段:民心佳园店面 | ||||
4 | 四号标段:祥和家园店面 | ||||
5 | 五号标段:怡居佳园店面 | ||||
6 | 六号标段:文昌雅苑店面 | ||||
7 | 七号标段:凤凰香域店面 | ||||
8 | 八号标段:二仙桥花园店面 | ||||
9 | 九号标段:惠民嘉苑店面 | ||||
10 | 十号标段:悦居佳园店面 | ||||
11 | 十一号标段:鸿瑞佳苑店面 | ||||
备注: 1、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押金按3个月租金收取,租赁到期后无息退还。 2、装修期标准:建筑面积在100㎡内,装修期为7日;建筑面积在100-300㎡内,装修期为15日;建筑面积在300-700㎡内,装修期为1个月;建筑面积在700-1000㎡内,装修期为1个半月。 3、参加公开拍租前需到店铺现场确定租赁环境。 |
二、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16:30前进行标的咨询、展示;有意向的竞租人请于****-12日9:30-16:30持有效证件、征信证明及保证金进账凭证(竞拍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进账,凡现金进账的一律视为无效保证金)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16:30,保证金交纳凭证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三、保证金账户: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账号:1**** 0093 8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2、账号:1****
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3、账号:1**** 0018 71
开户行:抚州市****
四、联系方式:
1、竞租人可通过电话(0794—****拍卖公司)或者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和了解本次拍租的所有标的详细内容。
2、标的竞租人必须达到2人及以上,如未达到2人及以上的,该标的为自动流拍。本场拍租会的竞租人不限报名数量,竞租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领取一块号牌,但每块号牌只能成交一个标的。如需参与多个标的的竞租,则须交纳多个标的相应标的的保证金。
3、根据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规定报名登记时,禁止收取报名费等其它不合理的收费,并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和向相关单位举报(电话****)。
公司地址:抚州市****
联系电话:****/**** 赖女士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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