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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代建单位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概算总投资为8117.0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从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往年办学结余资金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校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新建1栋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436.73㎡,其中地上面积15527.24㎡,地下面积2909.49㎡,具体技术指标如下:新建1栋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 17.9m;一层主要功能为南侧轨道交通学院的实验室与科研补贴用房,北侧为城市与环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室,教师科研用房;二层主要功能为南侧轨道交通学院的实验室与教师科研用房,北侧为城市与环境学院的教师科研用房与室外共享活动空间(绿化屋面);三、四层主要功能为南侧轨道交通学院的实验室与教师科研用房,北侧为城市与环境学院的教师科研用房,教学管理用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室;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30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当基于初步设计的基础进行深化,必须不小于初步设计图纸和初步设计概算涵盖的范围。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本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第一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办理本项目报建手续;根据最新颁布执行的标准、规范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方格网设计、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装配式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包含台式直饮水机)、通风与暖通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光伏发电、绿色建筑(二星)、智能化工程设计(含智能化机房、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电梯桥厢内监控)、广播音响系统、门禁系统、能耗监测、消防监控及安防监控需与学校已有的总控平台完成技术对接等)、电梯工程设计、室外管网(含绿化给水)、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海绵城市****
1.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单位需严格按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深度能完整、无误、准确指导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令第80号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 2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组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当共 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11月5日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zzyjy.cn,下同)“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附件”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11月28日9时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zyjy.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 或QQ:****。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建单位: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
联 系 人:聂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周冬连、张勤、张志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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