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仓库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某部仓库改造升级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珠海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利用办公楼一楼东侧车库和器材库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升级后,库房存放区****
2.2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 市香洲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33853.25元。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土建及地面施工、箱组化设备采购,仓储管理系统(RFID)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查询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4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及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2.6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注册登记备案工作,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注册成功并登录进去,提供登录成功之后的界面截图,须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成功页面截图)
3.2.7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2024年4月至9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至11月11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具体联系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进行报名登记。
(一)申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具体联系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 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2.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同时在广东省珠海市(具体联系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刘桂兰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席建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