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丰顺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项目_丰顺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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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丰顺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丰顺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项目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丰顺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丰顺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的“丰顺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于****在广州****
一、原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4.1”条款修改如下:
4.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延长至****16:00。本项目原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
三、已投标登记单位的资料继续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投标登记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投标登记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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