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鹿寨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格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
P(2024)17号 | 鹿寨县化工园区(普生化工南侧) | 3749.9 | 工业用地 | ≤2且≥0.6 | ≤55且≥35 | ≤24 | 50 | 56 | 112 |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征收成本费用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不包括契税及办理土地使用证发生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挂牌。
四、凡有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之一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鹿寨县****
六、申请人可于****至****到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鹿寨县****进行。以上地块挂牌时间为:****09时00分至****11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鹿寨县****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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