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吉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资金配套解决。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建筑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7908.23平方米(约11.86亩)
新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站房341.5平方米,建筑高度6.75米,层高4.5米,室内外高差0.45米;内、外墙体分别采用200毫米、250毫米厚烧结煤矸石空心砌块;屋面保温采3毫米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毫米厚丙烯酸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采用热固复合保温板;外窗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内门采用装饰木门,外门采用钢化玻璃门;外墙面采用热固复合聚苯乙烯保温层,浅黄色真石漆,卫生间内墙采用釉面砖墙面,其他采用乳胶漆墙面;楼地面采用防滑地砖地面;卫生间顶棚采用铝合金条板吊顶,其他采用矿棉板吊顶;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2、给排水、暖通、电气设计
生活给水及消防用水由市政管网直接作为水源,室外采用雨、污合流排放制,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合流排放制,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低压制,室内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供热热源由室外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给,供暖系统为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形式采用下供下回异程式;卫生间设置机械通风,其他房间采用自然通风。
供电电源由室外新建变压器低压柜埋地引至单体内配电箱供电,配电形式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照明灯具采用无眩光、高效、节能灯具。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消防、节能、环保等方案。
3、室外附属工程
新建轻钢结构充电棚104平方米,混凝土硬化场地5635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为50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20厘米厚C30混凝土、10厘米厚砂夹石、20厘米厚3:7灰土;花岗岩铺装广场842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为37.5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5厘米厚花岗石、2.5厘米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10厘米厚C20混凝土、20厘米厚3:7灰土;绿化面积1167平方米,种植美人梅17株、紫叶李10株、国槐14株;新建混凝土道牙282米、铁艺围墙478米,电动伸缩大门1座、铁艺大门1座;敷设PE-100聚乙烯给水管De110130米,配套室外消火栓2个、砖砌消火栓井2座、砖砌阀门井1座、水表井1座、总水表井1座;敷设双壁波纹管d200排水管210米、d300排水管270米,配套矩形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3座、雨水口20座、成品环保化粪池8立方米1座;室外配备充电桩6台,630KVA箱式变压器1台,路灯9盏;铺设电缆539米;购置26KW空气源热泵1台、8T储能水箱1座、系统循环泵2台、供暖循环泵2台、补水水泵2台。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将台堡镇566国道南侧。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以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至****23:59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吉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人:牟叶、姬文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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