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乐东县城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乐东县城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789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8789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将现状渗沥液处理站处理规模改造扩建至160m3/d,具体内容包括:
(1)改造现有构筑物,包括前置反硝化池、脱气池、后置反硝化池、缓冲池、污泥池、回收水池、浓缩液池、上清液池。
(2)改造现有设备:包括超滤设备(60m3/d,更换膜组件),污泥处理设备(管道改造),浓缩液处理设备(改造一级STRO),加药设备(管道改造)。
(3)新增设备:均衡罐、CJR罐、冷却塔、超滤集成设备(100m3/d)、消毒设备、除臭设备、反渗透设备(80m3/d)、浓缩液处理设备(新增二级STRO,新增低温蒸发器),以及各设备配套水泵、风机、阀门等。
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售后概不退);获取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2、有关本项目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口市****
联系方式:周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