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完善《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实施
时间:**** 19:01: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招标单位:
经研究,现对《黄山市****
一、文件中“中标候选人”一律改为“定标候选人”。
二、文件中第二条修改为“评定分离是将评标程序分为评标和定标两个阶段。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定标阶段,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规则,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三、文件中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修改意见,抓好落实。
黄山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