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第六批)招租项目(标的1)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中心”)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现对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招租(第六批)进行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招租范围、经营业态要求详见《牡丹南(北)苑第六批招租资产清单》。
2.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标准不变,到期后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重新评估价格。
3.物业服务费:2元/平方米/月,其他费用按相关职能部门收费标准为准。
4.履约保证金:0.5万元/间进行计算。
5.装修免租期:免租期2个月。
二、重要事项披露
为保障资源合理分配、充分满足民生日常需求及招租活动顺利进行,出租人对招租门面进行了严格的业态规划及业态管控,分批进行招租,报名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约定进行报名及承租,若未遵守或承租后私自变更经营范围,视为违约。
三、标的展示
公告期内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同意交易条件,遵守承租约定。
四、挂牌公告期
公告时间:****至****16:00(7个工作日);
五、报名相关事项
1. ****至11月13日(工作时间,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在点击登录查看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
2.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等(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六、特别约定
(一)竞价保证金使用规则
1.竞价保证金支持网银转账、扫码,扫码支付时间提前一天截止;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指定(虚拟)账户;
2.★保证金不可通用,一份竞价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标的,如需竞租多个标的,需交纳多份保证金。
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人若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导致未完成注册审核、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价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竞价资格,请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的汇款时间。
(二)竞租要求
1.意向承租人于报名前应仔细查阅了解标的相关资料,现场踏勘,按业态管控要求自愿报名,成交后,承租人应按报名时明确的经营业态合法经营,擅自变更经营业态按违约处理。
2.出租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门面进行业态调整,其他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3.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不能改变出租标的主体结构,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区域内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
4.装修要求:
(1)承租后不得改变承租标的现有建筑结构和外观设计;单店店招长度应紧贴铺面两侧柱体中线;店招厚度不超过10cm,店招高度约94cm,上沿贴紧雨棚,下沿对齐商铺门上沿。经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同意后承租人方可进行制作悬挂。
(2)经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同意后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主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主体及相关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建筑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承租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人负责,由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需赔偿出租人的实际损失。
5.成交后,承租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承租人应按照“来建去留”的原则,即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等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装修,但装修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应及时处理清场,逾期出租人有权进行处置且不予赔偿。
(三)其他约定事项
1.水由承租人自行到自来水公司开通,电由承租人到物业公司开通、燃气由承租人自行安装、开户并承担相关费用。水费、电费、气费、光缆费、卫生费、物业等因使用租赁标的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标的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已实地踏勘并了解租赁标的位置、业态要求、面积、结构、质量、安全、管线等状况和周边环境。不得从事有影响干扰周边业主生活环境的经营活动。
3.参与竞价的报名人与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信息必须一致,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承租人。租赁有效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不得转租、转让,也不得以“合作、联营”等方式进行变相转租。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承租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4.意向承租人递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同意《挂牌公告》《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已经完成对意向标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商铺招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承租人需到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将办理好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出租方处校验和备案。
网络竞价流程及竞价规则见《网络竞价须知》。
(四)竞价、定标方式
1.挂牌公示、竞价活动通过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基层产权交易系统(https:****:18080/deyang/)进行。
2.招租标的按每平方米每月单价为竞价起始价,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和成交单价,成交总价(即年租金)=成交的单价*面积*12个月;标的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次年租金需提前30日向出租人支付。
3.挂牌期结束的次日上午,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竞价活动开始,竞价人需首先对挂牌起始价进行应价,竞价活动结束前一分钟内若无人出价,竞价活动结束,若有人出价,系统自动延续1分钟,继续竞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为止,每次加价为系统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4.若意向承租人竞租多个标的,可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竞价,但不得同时使用多个ID进行同一账号登录。
(五)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收取
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凭成交通知书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书》;
3.成交当日,承租人按一年租金的5%向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六)标的移交约定
1.移交时间为签订合同当日,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进行移交,移交后商铺使用权、管护权随即转移至承租人。
七、违约责任
(一)意向承租人经本中心确认为承租人后,若出现违约行为,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可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经本中心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不按时签署租赁合同的,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2.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或本中心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不履行后续事宜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中心有权以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人的指定账户。
八、联系电话: ****、****
九、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