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香荔绿洲会所会所102-3号商铺 |
起始日期 | ****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深圳市****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89.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6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自第三年起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会所(禁止经营餐饮、宠物店、网吧、KTV、仓库等限制性项目)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租赁保证金为最后一个租赁年度2个月租金金额; 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 3、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批文; 4、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如承租方违反规定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支付。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工商信息登记无异常,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3、在出租方处无不良履约记录(例如欠租、逃租、提前退租等行为,由承租方审核); 4、公告期内提供承租物业用途说明(经营方案),经营用途需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经营方案);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经营方案);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深圳市**** |
联系人 | 刘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农科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公开招租商铺无独立产权证,有未经分割的房地产证,出租面积为原合同面积; 2、租赁性质为房屋租赁,不提供停车场地; 3、承租方所经营项目须符合小区配套要求及不影响周边业主生活和损害业主利益,经营业态产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 4、物业交付标准为现状交付;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方应在收到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最后一个租赁年度2个月租金金额)和首月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逾期将视为违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若因出租方无法按时交付场地,承租方起租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场地时间为准; 7、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按照《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履约。 | ||
监督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