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4〕286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捷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李静
委托代理人:梁梦展
本中心于****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广西公安数字化改革之技术支撑体系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1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软件部分”货物12“数据库授权”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符合安全 可靠测评要求的关系型数据库产品,支持UOS、麒麟、欧拉等操作系统等,支持INTEL、飞腾、海光、鲲鹏等处理器,产品具有跨操作系统平台的能力……”要求的“符合安全 可靠测评要求的关系型数据库产品”内容。质疑人认为此参数设置为负偏离视为无效是绝对否定中小企业发展,违反有关政策排斥中小企业,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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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