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瑶湖校区3处房屋招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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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瑶湖校区3处房屋招租(4年) |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瑶湖校区**** 点击登录查看瑶湖校区**** 点击登录查看瑶湖校区****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点击登录查看瑶湖校区**** |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惠普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惠普评报字【2023】第17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出租方沟通确认经营范围等事宜。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承租方只能在规定场地内经营。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搭建。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件,合法经营,费用自理。并同时必须遵守校园作息时间。 3.承租方不得将该场地整体转租、转让。 4.承租方经营期间只能经营合同约定的项目,除此之外,如需变更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须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变更申请,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责令停业整顿或单方面终止协议。 5.承租方承租后,标的经营范围须得到出租方同意。 6.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模板》。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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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优先权行使。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4年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4年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清场,出租方予以配合。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