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技术保障费17000.00元/个,简易管理类技术保障费4250.00元/个。
采购需求: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保障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凌源市龙泰豪府10#楼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凌源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凌源市龙泰豪府10#楼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