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设项目(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188035平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1: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上午08时30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6.3.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见,若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3.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6.3.3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本项目招标公告、通知和中标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段女士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设项目(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8:30 |
开标地点: | 保山2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9953.5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移交)及采购等全过程的承包。 1)设计: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涉及施工图设计等,提供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具体工程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上述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2)施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本项目涉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纸(含修改后的图纸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基坑支护、软土地基处理、建筑、结构(含钢结构)、人防工程及设施、电气、给排水、暖通、二次装修、建筑幕墙和门窗、弱电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包括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室外管线、各类综合管网管线等)、建筑机电抗震、热水器、充电桩及布线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电梯、空调、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具备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 (4)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
业绩要求: | (1)施工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至今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0万元的EPC总承包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m2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业绩要求:****至今有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0万元的EPC总承包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m2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设计业绩只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
其他: |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3年任意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或新注册公司则提交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 3.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相关信誉承诺及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除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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