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宁强县分站第三批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精神,我局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
一、征集范围
(一)货物类供应商征集范围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征集入围的供应商为“经销商”和“厂商授权”两种模式,原则上本次征集宁强县区域内供应商;
(二)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相关资质符合(附件2)要求。
(三)进入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的品目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品目表》(附件3)。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在下列网址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
2.宁强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四、入驻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报点击登录查看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局504室),同时PDF版发邮箱****@qq.com。资料要求于****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征集流程
1、对《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根据《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同时按附件4格式填写入驻品目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申请入驻品类。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4、资料评审。我局与电子卖场软件开发商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邮件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6、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加强供应商企业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
附:1.《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3.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征集品类目录》
4. 《2024年陕西省电子卖场宁强县分站第三批申请入驻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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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xls
附件3.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