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州县2023-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绩效承包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公开招标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四、验收 | 9、验收结论 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按验收的主要内容分项列明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三种:合格、整改或复议、不合格。 (1)验收合格:有枯死疫木的小班不超过 10 个(含 5个),且单个小班枯死松树株数不超过 15 株(含 15 株),周边无存放时间久的松类剩余物,为合格。 (2)整改或复议:有枯死松树的小班数量:10个≤枯死疫木的小班数量≤20 个,且单个小班枯死松树株数不超过 15 株(含 15 株),周边无存放时间久的松类剩余物,为整改或复议。 (3)验收不合格:有枯死松树的小班超过 20 个(不含 10 个),或单个小班枯死松树株数超过 15 株(不含 15 株),周边有存放时间久的松类剩余物,为不合格。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合格处理: 1)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2)严重违反疫木除治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的。 3)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主管部门登记在案)。 4)由承包供应商引起的重大纠纷问题,尚未解决的。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4)验收结论为合格的,可进行项目交接,结算项目经费。 (5)验收结论为需要整改或复议的,限期整改或复议,整改或复议完成后,可进行项目交接,结算项目经费。 (6)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则承包商必须返工,返工完成(返工所需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再重新申请验收。 (7)结算采取“30%、25%、25%、20%”的比例方式对松材线虫病专项资金分批次进行拨付。 (8)分批支付计算公式:项目经费=当期应支付经费-扣罚金额。 1)2024 年 12月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30%,并扣除罚款金额,罚款金额是指在此付款时间点之前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所扣的金额,下同。 2)2025 年5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 %,并扣除罚款金额; 3)2026 年5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并扣除罚款金额; 4)2027年1月全部检查验收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0%,扣除罚款金额。 五、其他要求 | 9、验收结论 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按验收的主要内容分项列明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三种:合格、整改或复议、不合格。 (1)验收合格:有枯死疫木的小班不超过 10 个(含 5个),且单个小班枯死松树株数不超过 15 株(含 15 株),周边无存放时间久的松类剩余物,为合格。 (2)整改或复议:有枯死松树的小班数量:10个≤枯死疫木的小班数量≤20 个,且单个小班枯死松树株数不超过 15 株(含 15 株),周边无存放时间久的松类剩余物,为整改或复议。 (3)验收不合格:有枯死松树的小班超过 20 个(不含 10 个),或单个小班枯死松树株数超过 15 株(不含 15 株),周边有存放时间久的松类剩余物,为不合格。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合格处理: 1)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2)严重违反疫木除治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的。 3)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主管部门登记在案)。 4)由承包供应商引起的重大纠纷问题,尚未解决的。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4)验收结论为合格的,可进行项目交接,结算项目经费。 (5)验收结论为需要整改或复议的,限期整改或复议,整改或复议完成后,可进行项目交接,结算项目经费。 (6)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则承包商必须返工,返工完成(返工所需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再重新申请验收。 五、付款方式 (1)结算采取“30%、25%、25%、20%”的比例方式对松材线虫病专项资金分批次进行拨付。 (2)分批支付计算公式:项目经费=当期应支付经费-扣罚金额。 1)2024年12月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30%,并扣除罚款金额,罚款金额是指在此付款时间点之前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所扣的金额,下同。 2)2025年5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 %,并扣除罚款金额; 3)2026年5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并扣除罚款金额; 4)2027年1月全部检查验收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0%,扣除罚款金额。 3、采购人可根据政府的资金计划,确定具体的项目实施片区及内容,中标供应商严格执行合同最终实际结算价控制在采购人的资金计划范围内,如有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支付责任。 六、其他要求 |
2 |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条 付款方式 | 1、结算采取“30%、25%、25%、20%”的比例方式对松材线虫病专项资金分批次进行拨付。 2、分批支付计算公式:项目经费=当期应支付经费-扣罚金额。 (1)2024 年 月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30%,并扣除罚款金额,罚款金额是指在此付款时间点之前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所扣的金额,下同。 (2)2025 年 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 %,并扣除罚款金额; (3)2026 年 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并扣除罚款金额; (4)2027 年 月全部检查验收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0%,扣除罚款金额。 | 1、结算采取“30%、25%、25%、20%”的比例方式对松材线虫病专项资金分批次进行拨付。 2、分批支付计算公式:项目经费=当期应支付经费-扣罚金额。 (1)2024年 月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30%,并扣除罚款金额,罚款金额是指在此付款时间点之前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所扣的金额,下同。 (2)2025年 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 %,并扣除罚款金额; (3)2026年 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5%,并扣除罚款金额; (4)2027年 月全部检查验收后支付项目总资金的 20%,扣除罚款金额。 3、采购人可根据政府的资金计划,确定具体的项目实施片区及内容,中标供应商严格执行合同最终实际结算价控制在采购人的资金计划范围内,如有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支付责任。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开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内容请按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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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桂林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临桂区****
项目联系人:秦娟、唐斌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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