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秦皇岛市-秦皇岛开发区 | 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2)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建造方案(8分) ”
原内容为:对本项目建造中船体、推进系统、电气、内装等各部分的具体建造方案、工艺特色的描述是否合理、完整、可行,对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要求的理解情况,方案是否统筹考虑了总体目标。 比较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造方案和工艺说明,优得8.1-10分,良得4.1-8分;一般得 0-4分;
现变更为:对本项目建造中船体、推进系统、电气、内装等各部分的具体建造方案、工艺特色的描述是否合理、完整、可行,对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要求的理解情况,方案是否统筹考虑了总体目标。 比较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造方案和工艺说明,优得 6.1-8分,良得 3.1-6分; 一般得 0-3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均以本补遗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