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出让土地公示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规定,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计划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一位于卫东区****
2、宗地二位于卫东区****
以上2宗土地公示时限为****至****(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若有意向用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请到平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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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规定,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计划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一位于卫东区****
2、宗地二位于卫东区****
以上2宗土地公示时限为****至****(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若有意向用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请到平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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