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 | 高青县****49.07亩坑塘及周边土地流转项目 | **** 至 **** | ||
挂牌价格 | 600元/亩/年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高青县**** | ||
住址 | 山东省淄博市****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至**** | 标的展示地点 | 山东省淄博市**** |
标的性质 | 不动产 | |||
标的明细 | 不动产类型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 ||
不动产权属 | 高青县**** | |||
权属证书名称 | ||||
证号 | ||||
坐落 | ||||
标的四至 | 东至:西起第三块其他草地东边边界; | |||
南至:村集体土地; | ||||
西至:村集体土地; | ||||
北至:大芦湖水库边界;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对49.07亩坑塘及周边土地进行流转。挂牌价600元/亩/年,竞价步长为10元/亩/年。 一、承包期限和价款支付:承包期限为20年,价款一年一付,共约58.884万元。 二、坑塘及周边土地可用于水产养殖、作物种植以及渔光互补项目发展,竞得人可以转包(与竞得人享有同等使用权),种粮补贴归竞得人所有。 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竞争主体需对项目进行充分勘察,如因勘察不充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争主体承担。 | |||
流转(需求)要求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日期 | ||||
价格 (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正向(加价) | |||
报价时间 | ****00时00分至****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 |||
网上报名 | ****至****(10时00分前截止)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其他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5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 ****10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
联系人 | 张艳红 | |||
电话 | **** | |||
交易机构 | 芦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
联系人 | 瞿兆晖 | |||
电话 | **** | |||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