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保险服务项目(二次)补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 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中公告内容进行修改:
1、原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为 自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10年保险期。 现修改为 保险期限自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10年保险期。
2、原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现修改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或中心支公司),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中心支公司应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委托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4、本项目递交(开标)地点不变。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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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