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需求: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概算编制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
3.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资格,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 ****至****,每天9: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http:****。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截止时间:****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http:****/)。
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述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http:****/),将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为使用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平台“办事指南”中下载)上传至投标人系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
联 系 人:魏海涛、邱月、林冬虎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沧州市****
联 系 人:张瑜
联系电话:****